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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攝影寫真
2007年8月26日農曆七月十四日生命中第二次遇見焦糖我喜歡幫認識的人拍照總覺得如果朋友可以透過我的眼睛留下些影像是一件不錯的事情To:焦糖在排骨店這張照片應該可以接受吧!頭香請勿亂插留給焦糖
亞當排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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